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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香料检测项目

更新时间:2014-07-02 1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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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卫生部办公厅于去年12月发布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文件要求对《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卫生部,各有关企业可在国家卫生部网站食品安全一栏中查阅到该文件全文,如有好的建议或不同意见,可向我协会秘书处或中国香化协会反映,也可直接发传真(010-52165424)或邮件(zqyj@cfsa.net.cn)到卫生部。现简要介绍《食品用香料通则》主要内容:

《食品用香料通则》是通用安全标准,即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包括天然食品用香料、合成食品用香料、烟熏香料等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均应符合该标准的通用要求。该标准由中国香化协会承担组织起草、制定、修改、上报,自2011年11月至今,经过1年多工作,形成了目前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的重要内容及说明如下:

(一)天然食品香料允许使用的提取溶剂名单

天然食品用香料在生产(提取)过程中会使用溶剂,本标准根据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iofi)实践法规的规定,确定允许使用的天然食品用香料提取溶剂,在附录a中列出名单。

(二) 重金属和砷限量要求

1.针对天然食品用香料生产经营现状和对产品安全、质量控制的需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对产品安全质量的要求,参照相关标准规定,对天然食品用香料提出重金属和砷的限量要求。限量要求与《食用香精》(qb/t 1505-2007)一致。

2.《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 19643-2005)和《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均对藻类制品中的无机砷含量进行了规定(≤1.5 mg/kg),检测方法按gb/t 5009.11的规定,未对总砷含量进行限定。因此本标准参照以上规定,确定海产品来源的食品用香料只检测无机砷含量,限量为≤1.5 mg/kg,检测方法按《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1)的规定。同时为便于标准实施和查询,本标准在附录b列出海产品来源的食品用香料名单。

(三)关于天然食品用复合香料生产过程中使用酶制剂和菌种的要求

部分天然食品用复合香料,如酶法或微生物法生产的香料,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酶制剂和菌种,本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卫生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卫办监督发[2010]65号)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5号),以及卫生部相关公告,如“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8号),对酶制剂和菌种进行规定。

(四)天然单体食用香料和合成食品用香料的含量要求

根据食品用香料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参照世卫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iofi)及食用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对食品用香料的安全性评估结果及其质量规格,结合生产实际,确定部分天然食品用单体香料和合成食品用香料的含量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

(一)关于天然食品用香料

1. 指标要求的说明

天然食品用复合香料由多种成分组成,且来源于动、植物,具有多样性,例如植物来源相同的精油产品,由于产地、季节等原因,其主要成分的含量也会有很大不同,其他理化指标也会有相应变化,难以确定通用的理化指标要求,因此本标准未对gb 2760中的天然食品用复合香料做出理化指标的规定,而是按照天然食品用复合香料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和qb/t 1505等,确定重金属和砷的限量要求。

2. 天然食品用香料提取溶剂的说明

天然食品用香料大多属于天然植物提取物,在提取过程中需要使用溶剂。所使用的溶剂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本标准参照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iofi)的实践法规(code of practice)中对提取溶剂的规定,确定允许使用的天然食品用香料提取溶剂,在附录a中列出。

3. 天然食品用单体香料的说明

由于天然单体香料的化学结构明确,因此及地区在制定天然单体香料的质量规格时,一般与合成香料的指标类似。gb 2760 规定“凡列入合成香料目录的香料,其对应的天然物(即结构完全相同的对应物)应视作已批准使用的香料”。本标准根据jecfa的质量规格,确定部分天然食品用单体香料的含量要求,同时由于来源于天然植物,因此天然食品用单体香料也应符合本标准中对重金属和砷的限量要求。

(二)关于烟熏香味料

gb 2760中收录了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硬木烟熏香味料smikez c-10和sef 7525四种烟熏香味料,前两种香料已有行业标准。鉴于实际生产和管理情况,此类产品需一品一标准,并固定生产工艺,因此本标准未对这类香料进行规定。

 (三)关于本标准与产品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为通用安全标准,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或以卫生部公告形式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的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指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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